现在大陆居民了解不同视角的资讯的渠道越来越多,推动大陆政府变得更务实和开放。大陆与台湾达成协议开放陆客台湾自由行,符合条件的大陆游客可以不用跟团更为自由的到台湾旅游。这不得不说是两岸交流的进步,但这种形式的自由行需通过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负有担保责任。办理需要经过双重审批,大陆政府审批后颁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个人旅游签证G签注,台湾政府审批后颁发《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台湾政府签发的许可证每日签发配额限制。如需办理此类自由行可参见此网页和向就近有资质之旅行社资讯。
大陆人能否到台湾享受完全意义上的自由行呢?台湾政府也有开通纯自由行,申请人需满足一些条件,自行通过台湾驻外代表处申请。
申请资格:
(一)赴国外或香港、澳门留学者。
(二)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者。
(三)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取得当地依亲居留权并有等值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存款者。
(四)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一年以上且领有工作证明者。
(五)以上各款随行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之大陆地区人民之配偶或二亲等内血亲。
我符合要求,因此在台湾驻圣保罗办事处递交了台湾个人旅游申请。
官方要求的材料:
(一)申请书及旅客名单。可在代表处填表,亦可点击此链接(在中国大陆需“翻墙”打开此网页)在网上填表无需打印。
(二)旅游计画或行程表。我没提交。
(三)大陆地区所发尚馀六个月以上效期之护照或香港、澳门核发之旅行证件影本。
(四)最近二年内二吋白底彩色照片一张。在网上填表时已提交过电子版无需提交。
(五)资格证明文件:
1、以第三点第一款资格申请者,应具备学生签证影本或当地教育主管机关在学证明正本及再入国签证影本。未成年且无父母陪同来台者,应检附父母同意书及亲属关係证明(如:出生证明、公安关係证明或同户之常住人口登记卡)。
2、以第三点第二款资格申请者,应具备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证明文件。未成年且无父母陪同来台者,应检附父母同意书应检附父母同意书及亲属关係证明(如:出生证明、公安关係证明或同户之常住人口登记卡)。
3、以第三点第三款资格申请者,应具备现住地依亲居留权证明及等值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之金融机构最近一个月内之存款证明。
4、以第三点第四款资格申请者,应具备护照内页影本(由入出境查验章戳纪录须足资证明有最近一年以上期间旅居海外或香港、澳门之事实)及当地工作许可证明。
5、以第三点第五款资格申请随行者,应检附与主要申请人之亲属关係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或当地政府机关出具之证明文件)。
(六)贴足挂号邮资之回邮信封:自取入出境许可证者,免附。
提交材料时会有一个严格的签证面试,问题的内容与美国签证面试差不多,只是问题个数较多。
台湾驻圣保罗代表处
相关事项:
(一)证件规费:每张入出境许可证新台币六百元(或折合等值之当地币值),巴西的价格为42雷亚尔,最好备好零钱。
(二)审核发证期间(不含国定及例假日):有移民署派驻秘书之办事处受理申请桉件之日起算三天,有时可为一星期。没有移民署派驻秘书之办事处需送回台北审批,需一两个月。是否有移民署派驻秘书的办事处可从线上填表选送件地点时看到,能选出的地区均为有派驻秘书之地区。没有派驻秘书之地区需到办事处填纸制表格申请。原则上不可跨管辖区申请。
(三)证件效期: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经许可核发之入出境许可证效期,自核发日起三个月内有效,一般情况不得申请延期。特殊事故延期停留:因疾病住院、灾变或其他特殊事故,未能依限出境者,由台湾地区旅行社备下列文件,向本署各县(市)服务站申请延期,每次不得逾七日
(四)入境停留日数:停留期间自入境之次日起,不得逾十五日。申请二张入出境许可证者,停留期间不得併计。
(五)因为申请此境许可没经过大陆政府审核,持有此许可不能直接从中国大陆直接出境到台湾,而必须通过第三国(地区)到达台湾。例如香港,没有开通港澳自由行的城市居民可办一个香港入境许可,可参见巧用护照,自在游【港澳】和关于【香港】入境许可 。而经过向北京边检相关人员咨询,返回中国大陆则可直飞,入境时可能会被问一些问题,然后放行。
更多信息请参见内政部出入国移民署全球资讯网网页:http://www.immigration.gov.tw/lp.asp?CtNode=32595&CtUnit=16735&BaseDSD=111&mp=1&xq_xCat=M(在中国大陆需“翻墙”打开此网页) ,如有疑问可点击这里(在中国大陆需“翻墙”打开此网页)用繁体中文给移民署署长电子邮箱发信息直接资讯移民署或通过email咨询各代表处。
在台湾驻圣保罗办事处申请入境许可时在代表处见到很多来办理各种事务的台湾人,感觉台湾人非常有礼貌,语气和蔼说话斯文。拿到签证办事处陈秘书提醒我不可延期、不可非法滞留、不可打工,希望我好好感受台湾,说台湾很有人情味,并祝我旅途愉快。
从2013年8月1日起台湾移民署开放大陆游客一年多次往返入台许可。在大陆之人士需要符合两个条件才可申请:1、1年内曾至少两次去过台湾;2、有大陆签发的多次往来台湾签注。而对于海外华侨则没有以上两个条件,符合本文第二段所述之人士均可申请。多次入台许可的费用是新台币1000元(折合当地货币支付)。